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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2年全市优秀教育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济教馆 [2012]6号
发布日期:2018-05-02 访问次数: 字号:[ ]


济南市电化教育馆

济教馆 [2012]6号

关于组织2012年全市优秀教育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站、市直各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网站的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教育网站在推进信息技术教育中的作用,创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网络环境,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2年优秀教育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2]10号)》的要求,市电教馆决定举办2012年全市优秀教育网站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校园网:小学(包括幼儿园)、初中、高中校园门户类网站。

2、学科教学网站:教师为学科课堂教学设计的教学(学习)网站,学科内容不限,但必须体现探究性教学理念和方法,提供网络学习资源。

3、专题资源网站:教师为指导研究型学习或学科教学需要,围绕某一专题创作、收集或链接的教育教学资源集合,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剪辑、动画、多媒体课件、网站链接,并以专题学习的形式组合资源,专题内容不限。

4、县(市、区)级教育城域网: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的门户网站。

二、参评要求

1、参评网站需提供能在互联网上浏览的网址(域名或 IP地址,内网IP在评审期间要转为外网的IP地址),域名不能解析或网站无法打开视为弃权处理。

2、参评网站的内容都必须健康向上,不违反法律、法规,没有不良信息。如发现网站有不良内容的将取消评比资格。

3、参评网站必须以单位名义报送(《教育网站参评表》见附件1和附件3),并附有网站的简介(500字以内)。

4、参评网站按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县(市、区)级分组报送。

三、报送要求

经各县(市)区电教站和直属学校初评后统一报送,要适当考虑各类教育网站的报送比例。随报送材料和《优秀教育网站参评明细表》(按省馆表格附件1和附件3填写即可)的电子文档一起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报送市电教馆205室,逾期未报的视作弃权。

四、评选办法

1、从2012年6月4日至6月22日,市电教馆将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教育网站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在线浏览评定,评选结果将于2012年6月底公布,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评比活动。

2、所有参评作品将链接在济南市电化教育馆网站(www.jndjg.cn)展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照民  联系电话:86071705

电子邮箱:xzm@vip.163.com

济南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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