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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电教馆关于组织2012年全市中小学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济教馆[2012]4号
发布日期:2018-05-02 访问次数: 字号:[ ]


济南市电化教育馆

济南教育技术学会

济教馆[2012]4号


关于组织2012年全市中小学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站、市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促进我市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深入研究,提高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推动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全省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2]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全市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电教优质课范围:

全市中学(含高中、职业学校、中专学校、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需经各县(市)区电教站和直属学校推荐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的课例。

参评课必须使用按新课程标准编写的、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参评课必须体现新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注重运用新的教学方法,恰当选择和使用先进教学媒体,体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及农远工程教学资源与课程整合的特点。参评课要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二、参评电教优质课要求:

1、参赛作品须同时提供课堂实况录像(DVD光盘,盘面上注明:学科、题目,例如:小学语文月光曲)与教学设计(打印稿一份),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完成的教学实录;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课时长度误差不超一分钟)。必须是2个以上摄像机位录制。

2、一课一袋,材料包括:课例光盘、教学设计、优质课登记表(两份,其中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皮上,登记表见附件1)。

3、优质课制作成员名单(见附件)由报送单位统一汇总并盖章,打印稿和电子版一起报送。本表为打印证书的依据,务必如实填写,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

5、报送截至时间:2012年5月31日。报送市电教馆205室。电话86071705。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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