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园地>>招生宣传
山东高考2016年有5大变化!录取将分5批
发布日期:2016-05-21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6年我省夏季高考政策主要将发生五项变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启动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启动地方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录取;调整艺术类提前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艺术类提前批增设一次征集志愿,为取得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增加录取机会;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

  相对而言,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此前已经反复解释,而其他三项变化则更值得期待。

 根据《意见》,2016年夏季高考录取仍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记者注意到,提前批所提及的院校及专业中,出现了“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及专业”和“地方免费师范生”。这意味着,山东今年首次试点的两类招生都将在提前批录取。此前担心参加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会影响自主招生的考生和家长,这下可以放心了。

  今年3月17日公布的《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2016年我省将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招生方式。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省教育厅厅长左敏解释说,这一改革主要划定区域为“山东省域高校”,其中包括山大等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分省属本科院校。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我省此次共确定6所高校进行此项试点。相关方案将于6月底前对外公布。

  与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相同,我省今年启动招生的地方免费师范生也将在提前批录取。

  根据相关文件,自2016年起,我省将在省属高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报考免费师范生须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相关链接

  高考录取分五批进行

  2016年高考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

  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及专业;地方免费师范生;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和直招士官专业。

  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

  本科一批:国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地方高校及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院校和专业。

  专科(高职)批:公安类院校及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

  艺术类提前批增设一次征集志愿

  2016年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

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提前批除第一次填报志愿外,增设一次征集志愿,为取得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增加录取机会。

  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调档范围内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记者徐玉芹

  高考成绩6月25日前公布

  2016年高考将于6月7、8两日举行,6月7日9:00—11:30考语文,15:00-17:00考数学;8日9:00—11:30考综合,15:00-17:00考英语。

  语文、数学、外语试题满分各为150分;综合1和综合2试题满分各为300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由我省自行命题,外语和综合科目由教育部命题。

  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各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所有科目的主观卷(卷Ⅱ)部分均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成绩数据汇总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